「我」並不是單數。「我」不是一個單一個體,所謂的「我」原本就代表多樣多面的意思。我,是我自己;是我爸媽的兒子;我祖父母的孫子;我弟妹的哥哥;我朋友的朋友;我同學的同學;我老師的學生;我室友的室友;某位小姐深愛的情人,等等。這些都是「我」,要將它理解成我的身分也是可以。

所謂的「我」,所謂的我並不是只有這個身體裏的東西。對其他人而言,其他所有的事物都有我。我要說的就是這個意思!我的意思是,這所有的事物都聚集起來的時候,才有「我」這個人。

如果說把這個世界比喻成一座舞台,自然地每個人都是演員,大家都扮演著自己。父母扮演著父母;孩子扮演著孩子;老師扮演著老師,每個人同時扮演著複數的角色。我扮演著我自己;我爸媽的兒子;我祖父母的孫子;我弟妹的哥哥;我朋友的朋友;我同學的同學;我老師的學生;我室友的室友。

每個人都有要負起的責任。我對我自己有責任;對我爸媽有責任;對我祖父母、弟妹、朋友、同學、老師、室友。這就是人,雖然彼此都是互相獨立的個體,但是又離不開彼此。如果把這層關係去掉,和人群跟世界脫離,這樣,我的肉體和精神依舊存在,但沒有任何意義。如同地上的石頭水窪,不會引人注意。去掉這些關係,獨立個體的人類就什麼都不是,也就等於不存在。

你的名字可以把你表現出來嗎?你的名字真的就是你的東西嗎?並非如此。你的名字只是在他人眼裏的你而已。可是必須為那名字負責的人是我,所以在此我不想多談論關於我名字的事情。我的名字並不是一生下來就是我的。我不會去叫自己的名字。我的名字通常是別人在叫的。再說,談論我的名字並不會讓別人更了解「我」。

只要是人,他的心中都會有一個秤。它會告訴你什麼能做,什麼不能做;你在乎什麼,你不在乎什麼;你重視什麼,不重視什麼。

我喜歡有趣的事情,喜歡故事喜歡閱讀,喜歡流汗運動。我討厭暴力,討厭無能為力,討厭不合理不公平。喜歡的事情就是喜歡,討厭的事情就是討厭。我喜歡熱鬧,但是有時也喜歡自己一個人。喜歡聊天也喜歡說教,偶而會自我解嘲。討厭辦不到的事情就是辦不到,討厭付出得不到回報。

這個秤無法告訴你優先順序。它不會告訴你,究竟是你的爸爸重要還是你的媽媽重要;你的弟弟重要還是你的妹妹重要;究竟是金錢重要還是尊嚴重要;究竟是愛情重要還是麵包重要。它只會告訴你什麼能做,什麼不能做;你在乎什麼,你不在乎什麼;你重視什麼,不重視什麼。

對事情的看法只要稍微有一點不同,無聊的事情也會變有趣。這是我的座右銘,但是我不常掛在嘴邊,因為常掛在嘴邊的是口頭禪。我常希望別人可以喜歡自己,更希望自己可以喜歡別人。希望別人可以理解自己,更希望自己可以理解別人。

別人常說我是一個思緒縝密的人,但我卻認為自己經常想多過於做。別人常說我是一個愛熱鬧的人,但我卻認為自己常常放不開。別人常說跟我聊天很有趣,那是因為我是一個要成為笑點王的男人。

這就是「我」,除了「我」以外什麼都不是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ilvers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